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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21年03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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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育惩戒立规矩是对师生的双向保护

    史洪举(法官)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些暴力行为异常残忍。还有些学生不服从管理,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教学秩序,导致教学工作难以开展。赋予学校和老师惩戒权,未尝不是有效遏制校园暴力,规范教学秩序的有益探索。

    众所周知,部分学生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对其过于娇惯,或者忙于生计,无暇管教,不会管教,以致于其没有规则意识。与此同时,在家长“护短”下,教师不敢对犯错学生施加惩戒。这导致部分“熊孩子”无法无天、难以管教。甚至一些家长因为孩子受到“惩戒”而大闹学校,主管部门则息事宁人,滥加问责。由此演变为教师动辄得咎,顾虑重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放纵“熊孩子”。“熊孩子”则不断犯错,一步步走向歧途,最终闯出大祸。

    该局面如果不能得到改变,显然无利于合格公民的养成。要知道,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家庭、学校这三个教育场景。特别是,人们对学校寄予厚望,要求其承担教书育人、预防暴力的责任,却没有赋予其惩戒犯错学生的权力。让学校无权有效管理教育学生,却需要对学生的出格行为担责,权责极其不对等,既强人所难又奇葩荒谬。

    令人欣慰的是,教育主管部门明确了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这让学校和教师少了后顾之忧,面对违规学生时不再畏畏缩缩。特别是,明确了惩戒的具体方式、程度和界限,让学校和教师更有底气。只要是依规惩戒,就不必担心家长苛责和未知的责罚,也不必为难以预测的后果承担责任。家长也不必担心孩子会受到过度体罚和粗暴对待,因为,一旦越界惩戒,涉事教师就将受到追责。

    教育惩戒有章可依,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来说都是好事,是对各个主体的多向约束和保护。只要各方都在规则下行事,让教育有惩戒,让戒尺“有尺度”,就有望逐步摆脱“保姆式教育”的尴尬处境。让教师敢于惩戒犯错学生,让学生行有所畏,让家长心服口服,进而有效改掉学生的坏毛病,减少校园暴力事件,推动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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