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海南省教育厅最新要求,全省小学毕业生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6月16日 澎湃新闻) 在海南,不仅夏季高温而且海域面积宽广,中小学生“下水”机会比较多。与戴上“紧箍咒”禁止孩子们下水相比,让孩子们全部学会游泳,不啻为治本之策。学会游泳不仅能够享受运动的快乐,关键时刻还能自救和救人。 学校和家长的监护,难免会存在夹缝地带和空白地带,那些处于成年人注意力盲区的孩子们,很可能进入危险地带,宝贵的生命有被吞噬的可能。等到孩子们意识到危险,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援固然是一种幸运,怕就怕救援力量尚未抵达,孩子们就以一种令人痛心的方式离开这个给过他们欢喜也给过他们悲伤的世界。 “全部学会游泳”,饱含对未成年人的厚爱与深情,看似“紧箍咒”,实则“保护绳”。在人的不确定性逐渐增多的风险社会,风险防范的最好办法,就是成为更加自律自制、更加自立自强的自己。少年儿童社会化不够充分,自律自制的能力有限,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就是多掌握各种技能。毕竟,不是每一次陷入危险都会迎来从天而降的英雄,不是每一次溺水都会转危为安;提高自救和救助他人的能力,“全部学会游泳”不仅有助于保护孩子们,也有助于增加整个社会的安全感。 孩子们也有亲水、近水、戏水的权利,游泳不仅是戏水纳凉的游戏,更是强健体魄、保护自己、救助他人的技能。虽然“全部学会游泳”不能彻底杜绝溺水现象,但起码可以有效地降低溺亡发生的概率。通过游泳增强孩子们的身体素质和生存技能,既教会孩子们游泳的本事,又引导他们学会择时择地健康、安全游泳,才会从根本上减少悲剧。 尊重权利与风险防范,在这件事上,并不矛盾。 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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