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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街镇中心初级中学学生在认真做作业。 资料图片 |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 “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第一责任人。” “不得要求家长或学生通过微信、钉钉群等打卡提交学科作业。” …… 近日,海曙区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作业管理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教师、家长,甚至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等多个方面对学生作业提出了要求,以进一步落实“双减”中有关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的任务,履行教育行政部门在作业管理中的监管职责,避免教师减负家长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 □现代金报 | 甬上教育 记者 俞素梅 通讯员 池瑞辉 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 第一责任人 细则对作业管理有六个“加强”: 加强总量管理。 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规范,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也要科学合理控制作业时间总量。 加强统筹管理。 学校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教务处、年级组(学科组)、班级三级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加强公示管理。 建立校内作业公示制度,定期开展学生作业情况反馈调研,并将调研结果及时反馈到学科教师。实现小学书面作业基本在校内完成,初中大部分在校内完成。 加强质量管理。 根据学生发展差异,分层布置基础性作业、拓展性作业,鼓励布置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落实五育并举,加强校本作业研究,系统设计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探索设计不同学习环节、不同功能的作业。 加强批改管理。 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须精选、先做、分层、全批。教师批改作业要工整规范,讲评要准确详实,反馈要靶向精准,全面分析学情,及时查漏补缺,做到讲必练、练必阅、阅必评、错必纠。 加强研究指导。 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教研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和辅导能力,将作业设计、实施与指导能力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考核指标。 教师不得给家长 变相布置作业 就作业布置和管理,细则对教师规定了三个“不得”: 不得将教辅材料中的内容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布置偏题、怪题、错题等不良导向或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不得要求家长或学生通过微信、钉钉群等打卡提交学科作业,或通过此种形式发布学生作业情况、考试成绩、批评表扬等。 引导家长不额外布置 其他家庭作业 对于家长在作业管理中的责任,细则提出了三个“引导”: 要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承担孩子在家学习的监管义务,督促孩子主动完成作业,养成主动独立认真做作业的良好习惯。 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要引导家长鼓励孩子开展适宜的课后锻炼,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健康的兴趣特长。 为什么要出台该细则? 据悉,出台该细则的目的,是提升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能力。 加强学生作业指导管理,提升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作业能力。 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作业,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养。 努力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提升学生团队合作和科学探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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