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14岁的小胡今年读初三,因为马上要面临中考,父母平时对他学习抓得很紧。为了避免小胡寒假玩游戏分心,父母没收了他的手机。春节后,小胡偷偷花4000多元压岁钱给自己买了一部新手机,结果在家里掀起轩然大波。 (1月31日《宁波晚报》) 伴随着物质生活的渐次丰盈,孩子们的压岁钱越来越厚重;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压岁钱,让孩子们在短期内成为“小富翁”。如何支配压岁钱,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教育问题。在未成年人小胡看来,“我的压岁钱我做主”,用压岁钱买新手机无可厚非;然而,在父母看来,“用压岁钱买新手机”则是一种需要纠偏的失范行为。两代人不仅存在着代际差异,也存在着文化冲突。 从法律角度上说,压岁钱属于一种赠予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属孩子。只不过,在中国这样的一个人情社会、关系型社会,亲戚赠予孩子们压岁钱看似“没有条件”,实际上也被纳入人情往来。压岁钱既是一种经济现象,也具有文化意义和社会意义。更进一步说,“用压岁钱买新手机”表面上用的是亲戚给的压岁钱,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转嫁给父母或者祖辈而已。 年岁日益增长,孩子们的权利意识也不断增强;处于青春期的初中生,对于父母将压岁钱完全占为己有,越来越不认同。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父母除为维护孩子利益外,不得处分孩子财产。此外,父母在作出与孩子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孩子的意愿。已经年满八周岁却尚未满十八周岁的小胡,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购买价格4000多元的新手机或进行较大金额的游戏充值、网络打赏等,需要经过父母同意或者追认才有效。 著名法国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中有一句名言,“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如何使用压岁钱,不仅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情感关系。家长们不能简单、生硬地将压岁钱据为己有,而是要教会孩子们正确认识压岁钱、合理使用压岁钱,在协商中引导孩子们将压岁钱使用在保险、阅读、运动健身、兴趣培养和公益活动等更有意义的事情之上,让压岁钱物尽其用。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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