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报料称,广东湛江市徐闻县角尾乡中心小学要求所有学生戴头盔上下学,“连走路、坐小车的也要戴。”徐闻县教育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戴头盔进校园”是市里的统一要求,要求对象是乘坐摩托车或者电动车往返学校的学生以及接送的家长。该校在推广过程中要求过于严格,教育局已通知学校进行整改。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教育不只是书本知识教育,本就有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但如此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所有学生戴头盔上下学,确实有些荒诞。 事情的是非对错并不难厘清,但学校为何出台如此明显离谱的要求却值得深入追问。徐闻县教育局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戴头盔进校园”是湛江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但“对走路、坐小车的学生不作要求。”既然如此,角尾乡中心小学是对上级部门的政策理解产生了偏差而主动“加戏”,还是迫于某种考核要求而被动“加码”?这种“一刀切”的无理要求只有一所学校吗?这一系列问号,亟待拉直。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形式主义作风背后,也要看到学校的无奈,别把板子全打在学校身上。 现实中,不乏有一些部门怀着“小手拉大手”的美好愿望,希望借助学校这个阵地切实开展工作。几年前,山东菏泽曾曝出“家长用超标电动车将扣孩子道德分”的咄咄怪事。 学校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戴不戴头盔主要是交管部门的事情。学校可以积极配合,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努力增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但绝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命令所有学生戴头盔上下学。 学校的形式主义做法要及时纠偏,上级部门动辄把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系的社会治理任务分配给学校的现象,更值得引发深思并进行针对性治理。早在2019年,中办、国办就印发工作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因素限制,贯彻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惟有破除症结,才能避免“走路、坐小车上下学需要戴头盔”之类的奇葩事再度上演。 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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