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近日,南京市湖西街商户过年时贴的一些春联,突然被当地城管铲掉,引起商户不满。城管部门表示,正月十五之后,年就算过完了,春联继续贴着属“张贴”,按规定,沿街外立面进行张贴,除非经过审批,否则不允许。 (2月24日《现代快报》) 目前中央正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目的在于约束权力,减少行政干预,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约束权力的过程也是保障权利、赋权于民的过程,削减行政审批让公民和市场更自由,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民众的创造力,即“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时代发展的潮流,政府的行政方式和官员的思维方式都要适应这个潮流,不可抱着权力恋恋不舍,更不能在法律之外自我授权,擅自扩张权力。 以此审视南京市城管铲春联行动,其不合法、不合理、不正当显而易见。一方面,从城管的角度看,禁止商户正月十五之后贴春联,有法律依据吗?没有。没有法律依据,即意味着城管铲春联没有获得法律授权,没有法律授权就不可为,强行为之就是违法。同时,没有哪部法律规定老百姓贴春联还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所谓“除非经过审批”属于滥设行政许可,是城管部门自我权力扩张,同样不合法。 另一方面,从商户的角度看,贴春联是悠久的民俗习惯,法律上不可能禁止老百姓贴春联,也不可能规定贴多久。既然“法无禁止”,老百姓就有贴与不贴以及贴多久的自由,政府部门无权干涉。何况,商铺的“门脸”为商户所有,商户拥有处置权,包括在上面贴春联的权利。在我国很多地方,铲别人家春联是很犯忌的事情,南京市城管没有事先通知和协商就铲掉商户的春联,执法方式显得简单粗暴。 铲春联据说是为了美化市容,即在城管部门看来,老百姓贴春联影响了市容。春联装点了节日气氛,老百姓觉得很喜庆,城管部门却厌恶之,那么请问:城市到底是谁的?市容究竟是给谁看的?“权力美学”为何总是一副高高在上、永远正确的样子? 退一步讲,即使春联影响了市容,即使城管部门初衷良好,可关键问题是,法律没有授权你这样做,你就没有权力铲春联。政府部门做事,初衷良好就可以突破法律界线吗?目的正确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当然不是。政府部门做事首先要合法,要有法律授权,法律没有赋予你做某件事的权力,初衷再良好、目的再正确也不能做———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本质含义,也是依法行政的本质含义,更是建设法治政府题中应有之义。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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