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户外广告牌和牌匾标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城管部门表示,由于违法户外广告获利空间巨大,现行的15天公告期过长,已严重影响执法效果。针对难以禁绝的“小广告”,城管部门下周将再次启用“呼死你”。(5月15日《北京青年报》) 违法户外广告影响市容,因此,《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本市对户外广告设施实行统一规划。户外广告应当按照设置专业规划的规定进行设置,并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技术标准。”违反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可是,违法户外广告获利空间巨大,而行政处罚程序较为复杂,难免陷入强拆后又死灰复燃的执法尴尬。本次北京城管重启“呼死你”,将直接阻绝违法广告传播途径,让违法广告主无利可图,不失为一剂良方。 该被“呼死”的不仅是户外广告牌,还应包括各类违法小广告。这些小广告像狗皮膏药一样充斥着城市的街头巷尾,街面、电线杆、地铁座位上到处都是,已严重干扰居民日常生活。 需要指出的是,“呼死你”虽好,但势必涉及在一定程度上剥夺违法人员的通信权,任何权利要被剥夺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通过严格的程序。那么,“呼死你”的合法性何在呢?又属于何种性质的执法行为呢? 《行政处罚法》上并没有任何的行政处罚类型能够将“呼死你”囊括进去。依据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这显然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而《行政强制法》赋予了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通过“呼死”的方式,对相关人员的通信渠道予以控制,这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可见,“呼死你”的确有着法律依据。在客观上,“呼死你”确实也有误伤的可能,如不排除有好事者将无辜者的号码放在小广告上意图陷害对方。也正因此,“呼死你”须和所有行政强制措施一样,严格依据一定法定程序运行。这些程序包括调查、告知、经批准作出决定、赋予权利救济渠道、执行、取消临时性管制等等。 就“呼死你”而言,有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精神,为之量身打造一套完备的良性执法制度与程序,在维护城市市容的同时,尊重执法对象的各项权利,真正使“呼死你”成为打击违法广告的利器。舒锐(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