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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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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吸血鬼饮料”不能止于叫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4日发布消费提醒,提示消费者避免购买“吸血鬼饮料”等相关产品,责令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关闭所有销售此类产品的网店,并要求其严格把关,今后一律禁止销售类似产品。

  (7月15日《北京晨报》) 

  随着讲述吸血鬼的影视剧热播,做成医疗血袋一样的“吸血鬼饮料”在许多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成了潮流产品。“吸血鬼饮料”利用一些年轻人的猎奇心态,进行生产和销售,至少有三宗罪:

  一是将饮料包装做成血浆袋模样,造成一些消费者饮用饮料时,像是在“喝血浆”,这违背了社会诚信道德原则;二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就生产,属于“三无商品”,违反相关法律;三是作为饮料,明显是食品类的,其安全性却无保障,而且价格较高,涉嫌欺诈消费者,是在吸消费者的“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时叫停这种“吸血鬼饮料”,阻止其背德、违法经营行为,让人欣慰。但针对“吸血鬼饮料”以及其背后的相关违法经营人,我们不能止于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不能止于叫停。

  一方面,类似的“吸血鬼饮料”并非一地独有,这些地方出现的这种饮料有没有关系?对此有必要一查到底,避免禁了经营者,却跑了生产者,导致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同样的方式赚取昧心钱。

  另一方面,“吸血鬼饮料”是食品,其已生产并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有无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其以高出普通饮料两倍甚至数倍的价格销售,是否涉嫌欺诈等,都有必要一查到底。

  总之,对让人有些毛骨悚然的“吸血鬼饮料”,我们需要叫停其销售,但更需要查清其源头,对始作俑者进行严肃与严厉的处罚,避免其吸足了消费者的血汗钱之后跑掉,或者到另外一个地方又重新“吸血”。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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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