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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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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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习惯性质疑救人牺牲者

  安徽省广德县返乡大学生李本超为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当地政府已决定为其申报“安徽好人”荣誉称号。尽管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获得社会赞誉,但他根本不会游泳却贸然施救的行为,也引发公众讨论。(7月22日《京华时报》) 

  不会游泳却下水救人并非首例,其中不乏见义勇为者因此付出生命代价。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种精神让人肃然起敬。不过,每每发生类似事件,总有人站出来充当“事后诸葛亮”,指责救人者太过莽撞,不考虑是否具备相应的救助能力,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与牺牲者的“冲动”相比,这些旁观者表现得足够“理性”,然而这样的“理性”未必适合于任何人任何情况。诚然,我们一直呼吁要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倡导在不损害他人或自己的利益情况下对他人提供帮助,不过人终究是感性的,在危急关头,救人心切的“冲动”往往会盖过明哲保身的“理性”。

  前不久,陕西西安市民王红军不会游泳,却跳进水库勇救一名轻生男子。他在事后接受采访时坦言,当时满脑子只想救人,根本忘记了自己也是个“旱鸭子”。“一条生命在自己眼前即将消失,那种煎熬是每个有良知的人都无法承受的。”王红军的一席话,道出了众多“冲动”的见义勇为者的心声。

  况且,见义勇为大多与风险相伴。且不说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来不及多想,即使有时间考虑自身是否具备救人能力,谁也难有十足的把握。毕竟有太多不确定因素,水性再好的人,也可能因为事发场所的水况、被救者的反应等因素面临危险。如果一定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或许只能袖手旁观,把落水者的命运交给上天。现实情况如何,旁观者未必清楚,事后的“理性”评判,很可能失之偏颇。

  今年4月22日,四川大竹县周家镇一名8岁的小女孩李微微,为了救落水的同伴而不幸溺水身亡。当地却以“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对这种行为不提倡、不鼓励”为由拒绝授予她见义勇为称号。最终,面对舆论的质疑和批评,大竹县综治办决定重新按程序对李微微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认定,且予以表彰。同样,我们不提倡不会游泳者下水救人,但这不能妨碍见义勇为牺牲者接受我们的敬意。“安徽好人”的称号,大学生李本超当之无愧,这不仅是对英雄的告慰,更是在呵护社会的美好。

  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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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