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空气已经来了,传说中的双台风呢? 朋友圈说天气 当心摊上事儿 冷空气从昨天下午正式开始影响我市,带来降温和沿海大风过程,日平均气温过程降温幅度达5℃~7℃。 从市气象台发布的信息看,这股冷空气给我市带来的影响不如11月24日的那股冷空气。不过,它的“名气”却要大很多。 12月9日,“中国气象爱好者”在微博上发布了寒潮提醒,称“寒潮来时太平洋上出现了双台风,更湿、更冷。”12月11日,“中国气象爱好者”又在公众微信号上发表分析文章《下周迎来“变态湿”:慢寒潮+双台风渐渐把你冻透》。这篇分析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内引起极大关注。通读全文,尽管没有“指名道姓”宁波在“变态湿”影响范围内,但宁波本地的一些营销号纷纷转载,还取了更吸引人眼球的标题,诸如“下周宁波双台风+寒潮”、“双台风要来宁波”等等。一时间,人心惶惶,感觉灾难电影里的场景就要在现实生活中上演。 按照气象学上的标准,北方冷空气大规模向南侵袭,造成大范围急剧降温和偏北大风,24小时内平均温度下降8℃,或者是48小时内平均温度下降10℃,且降温后最低气温低于5℃,才算是寒潮。 显然,这股冷空气给我市造成的影响并不像那些标题党描述的那么危言耸听。 当本该严肃的气象预报遇上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党”,我们又该如何是好? 今年5月1日,《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实施,被媒体解读为“5月起禁止发布‘民间天气预报’,最高罚款5万元”,不仅非法预报天气有可能罚款,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当地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也在被罚之列。 消息一出,就在气象爱好者和很多微信公众号中引发了巨大争议,朋友圈里甚至有人调侃,“早上老婆出门,告诉她要带伞之前,先看看存款账户上有没有5万元。” “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危言耸听。”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凌志说,仔细看条款全文,《管理办法》要规范的,其实是非法天气预报,以及各种媒体在传播气象预报时不使用官方最新预报的行为。而且有了这些行为并非一律罚5万元,而是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气象预报的数据来自于气象台的预报,个人或者机构只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分析和传播,我个人的理解,这样的行为应该是允许的。” 那么,什么样的表述算“非法天气预报”?《管理办法》将天气预报定义为“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但并没有对“非法天气预报”作进一步的解读,因此争议较大。 有网友认为,《管理办法》定义的“非法天气预报”,应该是指气象要素预报和灾害预警。什么是要素预报?时间、地点、天气等数值,一样不能少。譬如,“宁波,明天晴,22℃~33℃”,这就是要素预报,不能发。如果你叫小明,你弄个“小明气象台台风紫色预警”,这也不行。但如果你说“宁波明天会很热”“宁波明天酷炫屌炸天刺破星际的热”“北京明天受暖脊控制,官方预报33℃,我觉得报的不对还会更热”,这些都不是要素预报,都可以发。 还有网友认为,日常气象信息的探讨应该不会受影响,主要就是预报灾害性天气时不要引起恐慌,不要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有业内人士表示,不管怎么理解,诸如“下周宁波双台风+寒潮”这样的标题,就有些过了。如果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话,肯定会受处罚的。 记者 石承承 胡珊 实习生 周林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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