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劳育聪 通讯员 冯云)酝酿已久的日本偶氮染料禁令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5年4月8日,日本修订通过了《家用产品有害物质管控法案》,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届时,在日销售的纺织品将不得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 根据规定,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家居产品范围为:尿布、尿布覆盖物、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衣、外衣、帽子、床上用品、地毯、桌布、领饰、手帕、毛巾、浴垫及皮革等相关产品。按照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规定,24种特定的芳香胺含量被限制不得超过30mg/kg。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生产企业应在原辅材料采购和验收标准上要严格把关以符合日方的要求。同时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必要时可提前送样检测。此外,还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尽量加入白名单管理体系,获得免测资格,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保证贸易畅通。据悉,2016年3月31日前,中国出口商使用白名单注册系统均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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