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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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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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假装自己不是地球人

  校服该怎么穿,广东省有了标准。29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着装规范(试行)》。《规范》要求,女生校服的裙下摆应贴近膝盖上下,不得高于膝盖10厘米;可以低于膝盖以下,裙形为A型款。(3月30日《新快报》) 

  

  中国的校服不单是服装问题,还是个公共话题,但凡涉及它,就免不了聚讼纷纭。果然,这则新闻出来,网上就有不少人吐槽了:“为什么要规定不得高于膝盖10厘米?”“人们的心理健康了就好了,裙子长短又有何妨?”……

  说这种话的人,其实和故意选择丑陋校服的校长们有着同样的心理:将社会童贞化,即忽略复杂的现实,试图给学生营造一个完美的、无性化的社会。

  持这种心理的人,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有些校长担心美观的校服会显示第二性征,于是以保护学生的名义,选择最丑陋的校服包裹孩子们的青春,乃至强制剪发,不许学生表现出一丁点儿美丽;另一个极端是,有些人忽视真实复杂的人性存在,假定社会是无瑕的,认为人人都心理健康、举止正当,“裙子长短又有何妨”,甚至认为不必对学生在衣冠仪表上加以任何约束———这样的假定,真让人怀疑他是不是生活在地球上。

  不单是针对校服问题,现在网上流行一种观点,认为学校对学生管得越少越好。这样真的好吗?学校管理,固然不能保姆式抱着孩子走,凡事约束过甚,但也绝不可以放任自流,让孩子享有绝对的自由。中小学生大多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就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他们只能从事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原因,也是为什么法律对未成年人多有特别条款的原因。这既是限制,也是保护。

  学生在学校学习,学校有责任也有权力对学生的行为、着装等加以管理。具体怎么管,当然最好能够征询学生、家长的意见,三方博弈后作出妥当的规定。外人不了解具体情况,不要动辄指责,只要规定不至于太离谱,就该有点儿宽容心。胡乱吐槽,除了发泄情绪,并不能推动问题的解决。

  回到这件事,校裙下摆应离膝盖几厘米才妥当,很难说有完全科学的尺寸。那么,10厘米的规定离谱吗?我想,大家可以问问自己,如果你有女儿,你希望她的裙摆长多少宽几许?吴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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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