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磊 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疫致贫返贫,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日前我区已启动了特殊时期困难群众阶段性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提标工作。 本次阶段性价格补贴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期间补贴标准按现行标准提高1倍发放。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具有多重身份的受补贴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种身份享受价格补贴。根据阶段性价格补贴标准,2020年3月奉化区低保、特困人员、孤困儿童价格补贴金额为409元/人,低保边缘户价格补贴金额为327元/人。 今年以来,我区已经四次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累计向全区1.25万人发放基本生活价格补贴774.55万元,2020年3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资金479.31万元将在本月底前完成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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