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对两类塑化剂在不同类型的玩具或儿童产品中的浓度实行限制,基本与发达国家现有要求保持一致。 新规中就整体或部分能够放入不满四岁儿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用品做了情况说明,并就两类产品分别作了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明确了识别标记、双语警示或警告要求,对BBP、DBP、DEHP类和DINP、DIDP、DNOP类两类塑化剂在不同类型的玩具或儿童产品中的浓度作了限制。 儿童用品及玩具是我国重要出口产品。而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出口的儿童用品及玩具产品中有63批次的产品因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标构成化学风险而受到通报或召回处理,占儿童产品通报总数的28%。 因此,提醒出口相关企业,在出口市场开拓及发展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出口国和地区相关产品的最新动态。近年来,除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以外,各个国家和地区在提升本土产品质量及安全方面都在不断向发达国家看齐,密集新增塑化剂限制措施,这无疑提醒相关企业,邻苯二甲酸酯已经成为全球限制物质。生产儿童产品的相关企业应尽可能地降低或减少该类物质含量,以确保在规定范围内,使产品顺利出口。 (谢 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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