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偷团伙专门行窃官员的住宅和办公室,至少盗窃过河南驻马店市5个县的多名县处级官员。2012年底,该团伙被抓后,被窃的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抓住一办案警察曾向上级行贿的软肋,迫其修改笔录。办案警察抓住被窃官员担心巨额财产被公布的软肋,私分部分被窃财物(9月11日《新京报》)。 类似的小偷偷官员,官员通过各种关系将金额缩水甚至化为乌有的事时有发生。正阳县这个案件更有喜剧性:窃贼偷官,官压警察,警察压窃贼,如同“剪刀、锤子、布”游戏,形成了一条“盗、警、官”的食物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又该如何防止类似现象,值得反思。 如果官员本身是清廉的,没有多少财产可偷或者被偷的财产是正当合法的,那么他在失窃后就会及时如实报案,警察也可以依法公正办案,这个“食物链”就成不了。可以说,“盗、警、官”蛇鼠一窝的根源在于,一些官员掌握了重要权力和大量社会资源,却没受到有效监督。试想,如果官员用权有监督,就不可能有那么多“见不得人”的财产;如果官员财产阳光了,每笔收入都说得清道得明,就不会发生被偷后不敢报案的现象。因此,打破这条“食物链”,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和制约是上策。 如果正阳县办案警察没有行贿的劣迹,没有被官员抓住把柄,也不担心公正执法会受到打击报复,那么,他们就会理直气壮地拒绝县委书记的施压,也不会强制小偷修改口供,把偷了100万元说成偷了6040元。因此,打破这条“食物链”的中策是,改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警察依法公正执法的权利保障机制。 “盗、警、官”食物链的形成,跟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纵容不无关系。如果检察机关或者法院能细察疑点,其实很容易发现其中的猫腻,让“食物链”现形。如果相关案件能得到及时监督,“食物链”也会更早断裂。2013年初,正阳县公安系统内部就开始风传“小偷的笔录被修改过”,但监督却没及时跟进,直至案发。可见,打破这条“食物链”,兜底之策在于,完善司法与监督机制,让已经形成的“食物链”无从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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