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弓 一开始,我真的不知道姚贝娜是谁。听了年轻朋友的热烈介绍,才知道她是一位很受青年人喜爱的歌星,还在什么活动中出过大名等等。她的病故,本来引我关注的,是她的年龄和死因。三十几岁的女孩子,正当青春年华,可以说前景无限,却被乳腺癌活生生地夺走了生命,走得实在太早了。可是,此后网络上围绕着对她的去世报道而引发的激烈争论,使我想到了另外一些问题。 这些争论围绕着关于她的病故报道展开,主要目标是《深圳晚报》记者的两个采访细节:一是他们在病房外面守候,等待着她的死亡来临,以便第一时间发出新闻;二是该报三名记者装扮成主治医生的助手,混进太平间拍摄姚贝娜的遗体,并与姚的家属发生争执。当然还有全国至少15家报纸把姚的死讯配上大照片排到了第一版显著位置,《深圳晚报》第二天还为此做了11个版等。 争论的观点,归纳一下大概有这些: 记者的行为是职业需要,是敬业精神的体现,无可指责。这个观点代表着媒体从业者的想法,但也不完全是。 记者的表现太冷酷,太无人性,丧失了职业伦理,应该受到谴责。持这种想法的,人员身份复杂,也包括少部分媒体人。 除了上述完全对立的两种观点之外,还有学者提出一种中道说法:《深圳晚报》记者在抢救病房外守候,以便能最快获取姚贝娜的确切信息,完全是职责所在,但乔装打扮潜入太平间,未经家属同意拍摄死者遗体,就越过了新闻从业人员的道德底线,不可取。 第四种观点持有者超乎上述三种观点的视角,站在更高的社会层面看待这次有关姚贝娜的报道。他们认为,一位歌星病故了,众声喧哗、轰轰烈烈,而贡献巨大的院士和战功显赫的将军,在差不多时间逝世,却波澜不惊、平淡如水,反映出这个社会的价值认同出了大问题。 上述前三种想法,尽可以讨论。说句心里话,我赞成的是第四种认识。娱乐,不知在什么时候,成了国人的第一兴趣。娱乐圈里的人,“红”得迅捷,“发”得快速,这在任何国度任何朝代,都是不正常的。在这种被扭曲的现实面前,很多眼前处境不怎么样的人,就挖空心思挤进娱乐圈,以改变自己的人生。而更多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各个领域的人士,却默默无闻。他们也许不想计较这些,宁愿守住寂寞做事,不愿在喧嚣张扬中空耗时光,但我们的社会舆论,从社会舆论中渗透出来的社会评判标准,对他们公平吗?对青少年有利吗?对社会进步有益吗? 在媒体上我看到过这样的观点:中国正在进行的反腐斗争,是一次价值观的大博弈。腐败的表现,不仅是“老虎”、“苍蝇”的肆意横行,更是把做人做事的对错、是非搞得颠三倒四。投机取巧、胡作非为者,可以获取荣誉、升官发财,安分守己、遵纪守法的,只能安贫乐道甚至处境艰难,久而久之,行事还有准绳可循、社会还有公正可言吗? 对人的价值观的摧残和颠覆,远比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政治方面的直接损失更深重。人人需要娱乐,但娱乐至死,是万万要不得的。古今中外的教训很多,而严峻的现实更应让我们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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