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结合我区实际交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以下各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标线通行的监控点名称 1.宝山路与中河路口 2.宝山路与新大路口 3.白洋线与联中线路口 4.320省道与京甬路口 5.320省道与渡口路口 二、新增违停抓拍点位 329国道270Km+300米(小门村)路段 三、新增测速点位限速 1.通途路(北仑段)3Km+0m路段,限速80Km/小时。 2.通途路(北仑段)2Km+200m路段,限速80Km/小时。 3.球河线5Km+200m(河头村)路段,限速60Km/小时。 4.大矸疏港公路(甬台温高速延伸段)36Km+200m路段,限速100Km/小时。 四、新增单行线抓拍点位 宝山路停车场宝山路进口(只允许车辆驶入,禁止任何车辆由停车场驶入宝山路) 请市民们在行经以上路段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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