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保土挂告字【201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投资强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起始价(元/m2) 年限 万元/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1 BBS-02-04-02 12547 工业 1.2-1.6 20% 50年 ≥7200 144 570 1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或1000万美元)以上法人企业均可申请参加,但申请人投资产业须符合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产业政策,在报名申请前经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发展局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时一并提供。 三、挂牌出让文件购买: 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3月18日(工作时间)到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地点: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439室,联系电话:0574-86822099。 四、资格申请与竞买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应于2015年2月17日到2015年3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工作时间)到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439室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15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3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竞价及现场竞价: 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工作时间)和3月20日上午8:30-10:00到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参加挂牌竞价。在挂牌竞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2015年3月20日上午10:00开始(地点: 宁波保税区创业大厦12楼1204室)。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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