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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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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懒治庸”不是没有办法

□毛 矛

  德清县大力整治“为官不为” 现象,2014年以来,已对25名存在“懒、庸、散、漫”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3名表现一般的干部降职使用,对15名工作表现较差、群众反响较大的干部免职(3月24日《浙江日报》)。

  这显然是件好事。至少对当地来说,治理“懒官”、“庸官”有了实质性进展,让那些安于当“逍遥官”的人有了危机感,有助于其提高勤政与廉政同样重要的认识,从而回归“干部”的本位。

  从某种意义上讲,治理官员“不作为”比整顿“乱作为”更加复杂。大家常说“千错万错,不干工作是最大的错”,但实际上多停留在口头上,很少有人当真。多年来,鲜有听说由于不干工作或者少干工作而被降级免职的。除了违法违纪犯错误,官位官职一般铁定不动。人们并没有把“不作为”划入“犯错误”的范畴,顶多看作“工作不积极,思想有问题”,归入思想教育层面。这些年来,各种考核铺天盖地,可被“考”下来的干部屈指可数,震慑教育作用极为有限。

  “懒是惯出来的,庸是养出来的”。长期以来,我们对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过于乐观,总以为依靠自觉性,他们就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事实上,总有人或阳奉阴违,或背道而驰。没有惩戒措施兜底,不仅其自觉性难以持久,宗旨教育也没了底气,缺乏引导力。

  对“不作为”者动真格,当然不是件轻松的事,处理一名懒庸官员既耗时又费力,往往要折腾好一阵子。正因此,“整懒治庸”也是对组织的战斗力、对领导干部的魄力能力的考验。是否敢于碰硬较真?是否具有担当精神?从中都能看得出来。德清县的“实绩纪实和公示公议”告诉我们,只要态度坚定,措施得力,所谓的“为官不为”难题是能够迎刃而解的。

  “整懒治庸”的难点在于尺度不好把握。比如说,“懒”到什么程度?“庸”到何种状态?德清县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内容具体、时间紧凑(每季度评定一次)、结果公开。每个干部的工作情况一目了然,成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和奖惩依据。对存在问题的干部用诫勉谈话、降职、免职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这说明,要达到“整懒治庸”目的,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德清县的做法并不复杂,各地只要真心去学,就一定会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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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