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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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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颁布进口货物入境新规

  最近,津巴布韦工商部发布货物认证评估方案(简称CBCA)。根据CBCA方案的规定,所有出口至津巴布韦的货物在离岸前要进行产品认证。认证合格后取得CBCA证书,清关行在货物抵津清关时需出示CBCA证书。

  如未取得CBCA证书,相关部门将拒绝其入境。各供应商在出口货物前应与所在地区的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ureau Veritas)联系并申办CBCA证书。该规定自2015年5月16日起生效,涉及产品包括:食品和农产品、建筑和土木工程材料、木材和木制品、石油和燃料、包装材料、电器电子产品、护肤品、汽车和运输行业产品、服装和纺织品、工程设备、机械设备、玩具等。

  CBCA旨在大幅度减少危险和不合格产品的进口,提高关税的征收。因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要积极了解CBCA方案的相关规定,确保在出口货物前与所在地区的必维国际检验集团联系并申办CBCA证书,避免因未取得CBCA证书而遭拒绝入境或退货等不必要的损失。 (吴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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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