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时评·民主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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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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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书房”岂能被网站直播

  □刘效仁

    陪孩子去游乐场、在餐馆吃饭聊天、到酒店开房,甚至是在自家书房休息,一举一动都可能在网上被实时直播。近日,一个名为“俺瞧瞧”的视频直播网站,将分散在各地的摄像头连接起来,以直播的方式供人围观,引发热议(9月13日《南方都市报》)。

  遍布街头巷尾,功能强大的摄像头,既为公共安全提供了保障,也让每一个出行者成了“裸泳的鱼儿”,尤其是许多私用监控摄像头带有“云功能”(网络分享功能)。虽然出于公共安全的考量,公民不得不让渡部分私权利,但公共利益的边界在哪儿?法律的底线又在哪儿?如何在实现公共安全的同时保障公民的私权利?解决这些疑问,显然不只是一个技术活儿。

  遍布公众场所的监控摄像头令人防不胜防,其中一些摄像信息居然成了网站的热播节目。当这些信息被不加控制或选择地直播之后,必然意味着一些公民的隐私被公开“偷窥”,会给其生活、工作带来不应有的影响。

  尽管相关监控业主对摄像资料何以泄露多不知情,但根据“俺瞧瞧”客服人员所称,“所有直播均转载其他平台,并清楚标注了直播来源”。这就有必要追问,那些公共摄像资料何以流转到网站?

  很显然,监控画面被网站直播侵犯公民隐私权,要解答上述疑问并防止类似现象发生,不能仅从技术方面着手。监控业主应强化自我约束,不得随意向外泄露相关摄像资料,更不得出卖公众信息;视频网站应当明白,得到监控视频是一回事,能不能直播是另一回事,必须遵循法律与公序良俗;而公安等职能机构则应加强对监控的监管,严防摄像信息流向网络。比如,大量监控视频被“俺瞧瞧”直播,就有必要依法调查清楚。

  当然,除了上述举措,更重要的是,应出台相关制度和行业安全标准,对私设监控的行为严加规范,从源头筑牢公民私权利的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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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