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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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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自留地上岂能搭违法建筑

象山丹西街道:10月底拆除完毕

  本报讯(记者曹爱方 通讯员刘鹏程 路敏艺)本报接到群众投诉,称象山丹西街道的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用房属于违法建筑。近日,笔者随市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前往现场采访。

  这处违法建筑位于象山丹城新丰路和丹河路交叉口,店铺大门上写有“新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字样。店内停放着10多辆各种品牌的汽车。展厅后方就是办公用房。店内一位工作人员说,这里从2007年开始卖车,已经有七八年了。

  出了销售大厅,是一个类似后院的地方,有几栋连成片的汽车维修和服务接待用房,也有职工宿舍,都是砖混结构和铁皮钢架结构建筑。院内空地上长满了杂草,整体环境显得杂乱无章。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新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展厅的东侧,也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展厅,里面同样停放着不少各种品牌的汽车。

  据象山县丹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笑舒介绍,这个地块原是上街头村的村级留用地,属于商业建筑用地,于2007年擅自搭起了房子。经调查,这一地块上的建筑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这一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84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2007年,新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为违法占用村农用土地被有关部门罚款处理过。 

  据了解,丹河路南侧的地块,也曾经是新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汽车维修用房,今年3月份已拆除,目前已经在重新建设。丹河路北侧地块因为涉及人员安置等问题,所以迟迟未能拆除。王笑舒表示,8月初已经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预计要在10月底才能把整个违法建筑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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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