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重拳反腐已三年,今年怎么干? 工作报告指出: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理解不深、落实不力;有的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对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有的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依然易发多发,尤其是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任务还很繁重;纪检干部在新形势下还存在着能力不足的危险等等。 因此,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严肃党规党纪 保障政令畅通 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要全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各级纪检机关要将其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主动承担起相关主体责任,各级纪检机关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巩固深化改革 提高监督实效 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党委(党组)抓在前、领导做在前、纪律挺在前,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要发挥派驻作用,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强化巡视监督,以“六项纪律”为尺子,立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并及时跟进、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力争件件有着落。 持续改进作风 坚决防止反弹 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着力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行为,通过抓典型、盯关键、查重点,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要抓早抓常,源头治理,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和普遍性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要公开曝光,严格问责,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快查快办、严查严办,提高抓作风反“四风”的震慑力和实效性。 保持高压态势 严惩腐败行为 要形成持续震慑,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严查基层腐败,坚决整治和查处在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惠农扶贫资金等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增强反腐合力,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处置机制,完善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注重源头预防 强化标本兼治 要健全廉政教育体系,通过构建“大宣传”格局、整合全市廉政教育优势资源等方式,深化构建宁波特色廉政教育体系;要完善权力制衡机制,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要构建大监督格局,把党内监督同行政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强化管理监督 加强自身建设 要坚守责任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党性考验、实践锻炼和能力培养,制定纪委委员履职细则,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带头尊纪守纪,时时处处事事率先示范,建立健全纪检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让纪检干部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