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宁海县的冯某向胡某借款10万元,但冯某一直未归还。无奈之下,胡某将冯某告上了法院。判决生效后,冯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去年9月,胡某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冯某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他结婚后买过一辆宝马车,登记在其妻王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供执行。冯某为了逃避执行藏匿了这辆宝马车,虽然法院对该车辆作了查封控制,由于没找到车子,无法进行实质性的处理。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宁海发生了一起车辆追尾事故,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该辆宝马车没有挂牌照,通过对比车架号与发动机号,确认该车车主为王某,已被法院查封。原来,冯某的朋友想借用他的宝马车当婚车,好面子的冯某不敢说出实情,硬着头皮答应了,但要求他的朋友把车牌卸下。王某的朋友把宝马车的车牌卸下后,贴上了婚庆装饰作为遮挡,高高兴兴地接新娘去了,不料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追尾。 宁海法院的执行法官从交警队获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前往处理,依法把车拖回了法院。之后,法官联系了冯某,冯某只得请求不要拍卖该车,尽快与申请执行人对如何归还欠款进行协商,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于珊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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