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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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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履职单” 也是“问责尺”

镇海信息化监督让责任落实留痕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张瑾)“4月5日,组织检查下属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4月8日,召集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全镇岗位风险防控工作”……澥浦镇党委书记施宇峰登录镇海区“两个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将一条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举措清晰记录。这是镇海区实施“两个责任”落实全程纪实管理的一个缩影。

  据悉,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今年以来,镇海区以“痕迹化”管理为抓手,创新开发“两个责任”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建立“全程留痕、实时监控、过程管理、动态评定”的工作机制,面向全区6个镇(街道)、58家区直单位全面推行。

  打开信息平台,里面不仅列明了针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和纪检组织的四张“责任清单”,还将其细化为组织领导、学习教育、部署督办、参与决策、警示提醒等53条标准化条目。同时,依据履责主体的不同,平台对每位用户的工作任务按清单条目自动分配,要求用户实时上报履职情况,逐项写明落实责任事项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主要内容,形成个人电子履职台账。一事一记,超时不能补报,确保了过程留痕真实透明。

  “责任落实既要看结果,也要看过程。必须从根本上扭转过去‘重年底考核、轻平时落实’的现象。”镇海区纪委相关责任人表示,信息平台将“两个责任”细化为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具体任务,为各级党委更好地担负起主体责任列出了“履职单”。同时,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也使责任落实更加公开化,镇海区纪委将以平台履职留痕为依据开展问题倒查,对不按时填报、填报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责任,使“两个责任”追究有理、有力、有据。

  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该区已通过工作平台问题倒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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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