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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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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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簿公堂未必成冤家

  近日,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由发生在海上的意外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这起事故后果很惨痛,但处理的结果却让双方当事人感动。

  本案受害者秦某,2014年受雇于任某,在任某新购置的渔船上打工,但该渔船未办理相关保险。去年7月24日,渔船在加油时突发火灾,造成两名船员当场死亡,秦某被重度烧伤。由于没有任何保险,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必须由船东任某个人承担。在赔偿了两名死者的损失并先期支付了秦某医药费50余万元后,任某再无力支付赔偿费用。

  此时,秦某的医疗费用已超过80万元,后续还需要进行多次手术,由于任某未能支付继续治疗费用,去年年底,秦某向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提起了诉讼。

  开庭时,秦某向法庭提供了厚厚的一本医疗费用清单,而任某则向法庭提供了上百万元的债务明细,并反复表示,自己确实已无赔付能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就案判案,判决很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争取调解才是上策。

  开庭后,审理此案的夏法官多次召集双方调解,受害人秦某此后表示,愿放弃坚持索赔120万元的诉请,只希望对方尽最大能力补偿其损害。对此,任某也表示一定想办法筹款赔偿。上月底,双方再次来到法庭,任某表示共筹借到50万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任某和家人在赔付了这笔钱后,又分头行动,请求村民发起对秦某捐款,同时又积极奔走为他联系申领了慈善捐助,因此获得了秦某的谅解,双方对法官的工作表示了称赞。(王舜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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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