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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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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纪检干部培训施行“学分制”

学分不够
取消评优不得提拔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北仑记者站金旭孟 通讯员陈冠军)近日,北仑区26名纪检干部走进“考场”,参加由北仑区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基础知识过关考试。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考试将计入学分,通过考试的纪检干部可获得0.5个学分。这是北仑区推进纪检队伍“提质强纪”的创新举措。

  据了解,“学分制”管理中的学习范围包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内容、与纪律审查相关的各项法规和制度规定等基础知识,以及纪检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需要掌握的业务技能等三大类。为强化学习效果,北仑区搭建了“纪检讲坛”“学习地图”“三微书屋”等学习平台,通过网络、微信、“口袋书”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其中,既有“拜师结对、以案代训”的业务技能学习,又有专题培训、座谈交流、选修自学等学习培训类型。学习结束后,以学分的形式对学习情况进行量化。

  “对纪检干部学习培训施行‘学分制’管理,要求区管纪检干部每年完成总学分不少于18分,科级及以下纪检干部每年完成总学分不少于12分,新任纪检干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必须参加任职培训。年度内未完成规定学分的,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次年不得晋升职务。”北仑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不仅能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纪检干部个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也会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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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