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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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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新型政商关系的“亲”和“清”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谢志强在人民网刊文指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清”与“亲”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亲”是在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中保持“坦荡真诚”,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态度是“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解决实际困难。只有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真诚相“亲”,才能激浊扬“清”,气正风“清”,这样的“清”才是真“清”。只有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保持“清”,即没贪心无私心,不搞权钱交易,才能坦荡地“亲”,经常地“亲”,这样的“亲”才是真“亲”。只有官待商以真“亲”,商对官才能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只有官待商以“清”,商自然也才能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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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