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快人一步 胜人一筹 加快打造“中国制造2025”标杆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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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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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析《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制造强国”贡献“宁波智慧” 22条扶持新政条条给力

图为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宁波制造的商品源源不断地通过港口走向世界。
慈溪横河模具车间里的机器人。
宁海建新赵氏自动化生产车间。

    近日,《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出台,22条精准扶持政策,即日起将惠及万千宁波制造企业,推动“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若干意见》认真梳理了近年来我市相关政策文件,保留了实施成效明显、广受企业欢迎的政策,但是改变过去大水漫灌的常规方式,更加强调精准扶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而且具有很高的含金量、成色十足。

    2017年 努力方向

    2017年是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质性启动年。2017年我市目标为实现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5%以上;重点技术改造投资增速力争在15%以上。

    在创新能力方面,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38.6%,规上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5%,规上工业每百亿元主营业务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件)70件以上。

    在质量效益方面,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91.3,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7%。

    在融合发展方面,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达87,装备数控化率65%,机器联网率34%。

    在绿色发展方面,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8%,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在98%。

    今后三年试点期内,市财政局每年新增统筹安排3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并整合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扶持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总体测算,市级财政三年内总扶持资金超过100亿元。同时,安排15亿元资金专项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应该说,该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足。

    

政策点睛

三年内总扶持资金 超过100亿元

    打造新型产业体系

    构建“3511”产业体系,重点发展以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三大战略性产业,提升发展以汽车制造、绿色石化、时尚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清洁能源为代表的五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以生物医药、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为代表的一批新兴产业和工业创新设计、软件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为代表的一批生产性服务业。

    鼓励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对属于“3511”产业、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制作业500强、中国互联网100强和央企等企业设立的总部,区域中心及其他特别重大企业,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

    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技改投资;建设特色产业示范园;鼓励重点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开展产业链招商。

    对属于“3511”产业,投资规模1亿元(含)以上的工业投资以及投资规模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实行分类分档分期补助。其中集成电路产业、智能装备产业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八大细分行业中其他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

    对千亿级龙头培育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扶持政策,对完成目标的行业骨干培育企业和高成长培育企业,按其年度地方财政实际新增贡献超过目标的部分给予奖励。

    对成功进行市场化招商的企业、平台、机构等主体,按项目当年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鼓励实施智能化改造

    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3511”产业及特色块状产业企业开发智能化改造。对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市级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20%、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支持设立自主研发制造的首(台)套装备产品专业险种,给予首年度保险费用80%的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

    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列入国家级的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最高可享受不低于1亿元的补助。面向八大行业细分领域,支持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牵头合作共建高水平产业技术研究院。对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其中仪器设备投入占60%以上的,且区县(市)已投入经费支持的前提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

    推进行业技术突破。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面向我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市“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智能芯片及基础软件、高档数控机床及工业机器人、智能信息设备及产品、海洋新材料等12个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实施制造业人才提升工程。鼓励引进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对入选“3315”计划、“泛3315”的人才团队给予50至2000万元的资助,对新引进的海内外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实施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制造业领域企业人才攻读硕博学位,经自主培育成为我市特优人才及以上层次的制造业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给予引进单位最高每人10万元至30万元的工薪补助。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选择一批制造业龙头企业与我市各级职业院校成立制造业校企联盟,开展校企对接合作、产教融合,培养急需人才。

    对我市智能装备重点优势企业与本地“四基”企业开展协同制造的,可给予采购方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机制,按首年度保险费用给予一定支持。 

    对制造业领域的重点服务平台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大数据应用的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给予一定补助。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计划,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市级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列入省级以上培育试点示范的制造业“三名”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本市工业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和5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将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推广作为绿色制造的发展重点,借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吸引银行、保险、担保、绿色基金等各类金融资源参与,利用政府采购和产业配套关系整合供应方和需求方,鼓励应用机构采购本地企业开发生产的绿色技术、绿色产品。

    鼓励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浙江制造”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

    鼓励企业争创质量奖,参与品牌认证。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制造业领域的国家“驰名商标”、制造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浙江制造”品牌、“浙江制造精品”的企业或者牵头单位,分别给予补助。

    制造业供给侧改革

    全力保持制造业贷款合理增长,力争三年制造业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达到30%以上;调整政府对金融服务业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分机构个性化指标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重点产业项目推荐合作的重要参考指标,对评价结果排名较低的银行,取消其享受我市相关政策的资格。

    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组建10亿元以上市再担保有限公司、5亿元市专项建设融资性担保公司,各区县(市)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政府转贷基金规模。

    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备案、境内IPO受理、境内外上市以及市外买壳等方式实现上市并回归的企业,分档给予一定补助。

    全市每年新增用地指标35%用于工业(其中5%用于小微企业),并原则上用于市重点工业聚集区;对纳入“3511”产业体系的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8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其中属于八大细分行业的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浙江省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对企业发起设立的各类子基金,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优先参股支持;每年在“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5亿元资金用于兑现本意见中涉及的“一事一议”政策补助。

    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载体,每年安排8000万元,对于市级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按照小微企业的使用面积、团队数量、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投入等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示范的空间载体,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市场,加大对外贸企业以及我市企业出口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出口产品的质量,加快提升外贸产品档次,加大对外贸企业采购我市优质产品的支持力度,支持我市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扩大出口。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

    从机制考评入手

    一项好的政策,最终需要落实到实处。对此,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呢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从机制、考评等两方面入手。

    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和工业投资等专项政策和实施细则。各区县(市)结合地方实际和试点示范任务要求,制定实施相关实施方案和专项政策。财政、人才、金融、国土、规划、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会相应加强试点城市建设的相关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资源的支持力度。

    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全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管理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 每年设立最高3亿元的专项奖励资金,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奖励区县(市)。将“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以及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行政奖励。

    具体来说,让企业快速地知道这一波波新福利,让企业快速地领到这些福利。为此,相关部门将制定一个产业导向目录,将企业产品对照该目录,按照不同行业享受不同比例的扶持政策进行落实。“过去的申报评审制度会变成基本条件的普惠制度。例如过去申报的十个项目可能会有两个不符合要求,如今按照目录标准可清晰了解,什么项目可按照什么比例进行补贴,投资、设备、技术可以自行测算,避免在申报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出现,尽可能减少政府部门的评定、认定(功能)。此外,企业的项目也不需要申报到市里,只需在该项目所在的区县(市)进行申报。”陈炳荣表示。

    为何出台?

    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随即,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做出了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重大科学决策,指明了“宁波制造”的出路和方向。

    历时一年努力,全国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最终花落宁波。去年10月,作为创建工作的三大统领性文件———《“中国制造2025”宁波行动纲要》和《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行,另一个重要文件———关于推进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扶持政策意见正在修改完善。

    “尽管我市已经为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做了顶层设计,但是如果没有确保规划蓝图实施落地的扶持政策,那么也难以实现。因此,市委市政府又紧锣密鼓地出台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市经信委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童鸿根表示。

    “去年8月,我市明确作为首个试点示范城市,当时,中央曾希望宁波在推动传统优势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时候,积累经验,为其他城市提供有益探索。”童鸿根表示,我市在2013年曾经出台的工业强市政策,5年执行即将到期,需要新的政策支持新一轮工业强市建设。

    为了探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创建路径,打造“智能升级、智慧转化、智力集聚”的“宁波智造”,有必要加强财政和要素支持,切实提升我市制造业发展水平。

    童鸿根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市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必须优化产业政策,更加精准调控和引导,创优势补短板,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新在哪里?

    更加强调精准扶持

    产业政策要精准,就是要改变过去“大水漫灌”的常规方式,更加强调精准扶持。

    对照《行动纲要》和《实施方案》,我市对重点发展产业和重点任务,逐条逐项进行研究,结合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更加强调创优势和补短板。

    更加聚焦产业。将“3511”产业、八大细分行业和八大重点工程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八大细分产业培育政策,针对的是我们拥有一定比较优势的细分产业,就是希望拉长长板,培育新的增长点。同时,针对制造业创新能力总体不够强、制造业人才引留难等问题,我们又提出八大重点工程,这方面更多强调补短板。更加重视产业链培育,制定了发展集成电路产业链等专项政策,培育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的细分行业千亿级特色产业示范园和千亿级龙头企业。更加重视产业组织建设,建立了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和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整治低小散、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等反向倒逼机制。

    支持重点更突出。重点支持大项目、大企业、大平台和大保障。在大项目方面,重点支持工业技改投资、高新技术投资和各类创新投入,支持1亿以上新引进项目和1000万以上技改项目;在大企业方面,重点支持千亿级龙头企业、百家行业骨干企业、百家高成长企业和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在大平台方面,重点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千亿级特色工业园区、有集成功能的制造云平台;在大保障方面,重点是推动落实政策任务、保障措施,推进完善工作机制和制造业发展生态环境营造等。

    支持方式有创新。更加体现全市工作“一盘棋”思想,有利于分层分级合力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和推动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市级主管部门负责顶层设计,明确市级支持方向、重点和标准,明确试点示范工作的具体指导、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和政策评估等工作要求。区县(市)负责落实专项试点任务推进等具体工作和切块资金的按要求兑付。更加体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的创新,以政策性竞争分配法和重点项目“一事一议”等为主要方式。更加体现财力资金统筹性安排,政策以“1+X”组合拳形式体现,《若干意见》是政策总纲,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体现系统性,为其他配套政策留有接口,同时,政策执行是动态的,设定了三年实施时间和五年兑付时间,三年后新一轮政策将根据产业变化情况及时优化衔接和调整充实。

    本版文字 包凌雁

    宣浩峰

    本版摄影 易 鹤

    本版制图 郑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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