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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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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法庭:构筑群岛和谐蓝天

    7月19日,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首次向社会发布舟山地区五年海事审判情况报告白皮书,对2012年至2016年间,舟山法庭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作了全面分析,并提出了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建议。

    舟山是我国最大的群岛和渔区。近年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航运、临港及船舶行业等带来的影响,导致该地区海事海商纠纷长时间在高位运行。五年间,舟山法庭共受理案件9195件,办结9154件,扣押船舶661艘,其中扣押外轮达31艘,拍卖、变卖船舶156艘,成交金额达9.03亿元。

    舟山海洋及渔业经济所占的比例较大,海事海商纠纷态势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舟山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为进一步发挥海事审判的职能作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舟山法庭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从方便海岛群众诉讼入手,做了大量服务性工作。法庭于2013年3月和2014年7月,先后在嵊泗县和岱山县衢山镇设立了两个巡回审判点,根据收案情况,由法庭及时派法官到审判点现场办案,共开展巡回审判100多次,调解案件600余件。

    针对舟山当地发生的诉讼案涉船金融纠纷多、金融债权受偿率较低、船舶扣押数量多、船舶处置难度大等突出问题,舟山法庭提出了多方面的司法建议。如建议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船舶挂靠行为,促使企业提高投资风险意识,树立诚信诉讼意识。同时,完善法院与当地多渠道调解或仲裁等机构的合作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地供油企业逐步规范“一船多供”、“跨关区直供”、“关外直供”等不同供油方式的商务法律流程,依法审查多种经营方式下供油合同、作业记录、油量记录等证据的证明效力;谨慎审查经营主体在油储产业链拓展中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对贸易合同效力的影响,正确认定油品储运中转贸易和保税罐油品转口贸易下海运单证、贸易单证、仓储单证的法律效力等等。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紧贴海事审判职能定位,精准把脉舟山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的重点。

    舟山法庭还公布了八个典型案例,涉及诉前海事请求保全、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虚假诉讼、渔船合伙、海上人身损害、码头租赁、海上保险等,具有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王舜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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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