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铁川在《解放日报》刊文指出,为什么有学者夸大人工智能的作用,我觉得这是因为看问题的立场和观点不一样。我们允许在学术研究中百花齐放,但讨论类似问题还是需要寻找最大共识,要坚守唯物史观两个基本的观点:第一,什么是人?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工智能本质上是人的工具、人的器官延伸,因而没法在法律关系中真正成为一个主体。第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由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三要素构成。在这三个要素中,劳动者处于支配地位,而人工智能属于劳动工具,为人所造、为人所用。现在,似曾相识燕归来,克隆人走了,人工智能来了。法律界对人工智能表现出非常热情的态度。一是可能这个问题大家可以随便扯,怎么说都无大碍;二是这个问题又跟现实没有直接关系,不会动了谁的奶酪。很多看法都是对未来的一种想象,所以越炒越热。基于过去讨论克隆人的经验,所以我坚信人工智能不可能取代人,也不可能取代人在法律主体方面的根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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