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原告,视频中的人是否为被告?”日前,在一涉及赡养费纠纷的案件中,象山法院的法官指着法庭上的电视显示屏,向参与庭审的原告方发问。而此时,本案的另一名当事人正在遥远的异国他乡,法庭利用“网上法庭”这一新平台,成功地完成了庭审程序。 据介绍,本案原告彭某因突患疾病,与其两个儿子就赡养费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象山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在前期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名被告并不在国内,开庭到场存在一定难度,遂与技术部门沟通协调后,选定了“网上法庭”这一新平台。开庭前一天,法官提前与身处国外的当事人连线,测试开庭环境,调试庭内设备,尽量减少网络延迟。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对庭审提纲进行推敲,以适应说话语境和视频传输的延迟问题。法院技术人员也对庭审进行全程跟踪,实时提供技术保障,最终顺利完成了这次应用“网上法庭”的庭审,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据了解,在努力完善和积极推广“网上法庭”的前提下,象山法院还在逐步推进“移动微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新平台、新技术的运用,以提升法院整体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应对日趋复杂的司法审理局面。 (骆舒爽 徐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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