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同胞参与城市的经济发展,在推动城市建设、增加市场活力、提高农村人口收入、促进再就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曾指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要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同胞,让少数民族同胞更好地融入城市。 作为教育资源优厚的大省,自2014年起,山东要求各地将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随迁子女教育统一纳入政府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各个阶段享受与户籍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教育的权利。山东将少数民族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根据随迁子女实际情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 (厉晓杭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