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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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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惩戒教育从“应当”到“适当”

    匡 吉 

    前阵子,在江苏常州的一场关于学生惩戒制度的听证会上,“老师可以用戒尺打孩子”的消息引起不小争议。有人认为,教育不需要惩戒,应崇尚激励教育。也有人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其实,激励教育也好,惩戒教育也罢,两者作为教育的手段,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都是不可或缺的。在有些人看来,激励教育容易让人接受,而惩戒教育容易被人排斥,但实际上,前者并非灵丹妙药,后者也绝非洪水猛兽。有教育工作者说:“对于惩戒,大多数家长是比较支持的,但也有家长担心惩戒制度在落实中可能失控,变成惩罚,危害学生身心,需要对教师使用惩戒权进行监督。”因此,无论是从教育规律的视角来看,还是从家长期待的立场出发,惩戒教育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么办的问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犯错误,关键是老师如何对待和处理。揆诸当下,惩戒教育通常面临两种尴尬:一种是不敢惩戒,有的老师由于心有顾虑,对犯错的学生不敢说、不敢管;另一种是不会惩戒,有的老师因为情绪急躁,对犯错的学生容易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无论哪种倾向,对学生成长都是不利的。前者会纵容学生的错误行为,后者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

    如今的孩子,由于受家庭和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耐挫能力比较低,如何惩戒确实让人纠结、使人为难。但与此同时,近些年来随着校园欺凌事件的接连发生,学校管教功能弱化的问题日益凸显,社会上对惩戒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如何让惩戒既不缺位又不失度,对学校和老师来讲,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曾看过一篇文章,说的是一个国家的小学里不主张用橡皮,学生一旦写错字,就被老师要求在错字右下角打个小红叉。因为这样非常醒目和刺眼,学生每看到一次就会痛心、警觉一次,正是通过这种小小的惩戒手段,该校学生写错字的毛病很快得到纠正。由此可见,老师对学生的惩戒,并非在于力度很大的手段,而在于火候到位、分寸适宜的方法。

    徐特立说:“教师应该严格,不要严厉。”惩戒是应当的,更需是适当的。它不等同于“戒尺”,拒绝痛打和责骂,防止简单和粗暴。让惩戒教育从“应当”到“适当”,固然需要有关部门搞好顶层设计,明确具体规范,更需要学校老师讲求方法艺术,做到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

    “惩者,以正其心也。”只有坚持严格与关爱相统一、原则与灵活相结合,采取老师便于实施、学生易于接受的办法,才能真正达到惩戒的目的和效果。把握好惩戒的分寸实质就是教育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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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