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启钱 这段时间,网上两条关于“风水”的新闻,很博眼球。一条是知名地产商潘石屹赢了所谓的“风水官司”,另一条是湖南一名“风水师”起诉“同行”,被称为“湖南风水第一案”,却求助无门。 潘石屹的官司是这样的:去年11月,某网络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北京望京SOHO风水大局,互联网“滑铁卢”》的文章,用“风水理论”分析潘石屹开发的望京SOHO出现“煞气”“不聚气”等“风水问题”,并建议发展正猛的客户尽早搬离。潘石屹以公司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月10日,法院一审认定文章构成名誉侵权,判定该公司向望京SOHO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余元。 “湖南风水第一案”则是这样的:2014年,湖南邵东人赵某A花钱请“风水师”彭某看风水后,花费15万元修建新宅入住。但“风水师”赵某B看后断言“此处是损丁伤财凶煞之地,不久将要死人出事”。此后,赵某A家真的接二连三出事。赵某A为查清“真相”,请多名“有经验的风水师”作现场勘察,方知“风水师”彭某帮其选择的阴阳宅均属“大凶之局”。于是,赵某A向法院起诉,要求彭某赔付“因故意错看风水造成原告的精神损失费8.1万元”。 此案当然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因为“风水”不符合我国《民法总则》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当事人”在上法院之前,已经去过邵东县多个部门要求解决,均不被受理。笔者认为,搞封建迷信“求助无门”合理合法。 以“风水”预测吉凶,无论其“理论”多么深奥复杂,也无论其能否自圆其说,本质上是封建迷信,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这类理论不仅在原理上不具有科学性,现实中也缺乏实证资料,逻辑上也不能自洽。如果将“风水”作为经商办企业的“准绳”,或作为个人当官发财的“依靠”,或作为家业兴旺的“保证”,或作为人生之路上的“指引”,那是找错了医生,开错了药方,抓错了药。 然而,时下仍有不少人对这样的封建糟粕迷之信之。有的老板在“看风水改风水”上愿意花大钱,却可能欠着农民工的薪水;有的官员不信马列信鬼神,把“风水大师”奉为座上宾;有的普通百姓遇事不是先找法律而是去求神问卦。 出现这种种怪现象,一方面是这些“风水大师”披着伪科学的外衣,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另一方面,也与一些部门、一些主流媒体态度不明朗,遮遮掩掩“欲说还羞”有关,某些自媒体甚至沦为迷信与愚昧的主阵地。比如,潘石屹明明向法院提起的是“侵权之诉”,某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偏偏向“风水官司”上引。 因此,潘石屹没有陷入所谓的“风水之争”,而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不为封建迷信站台,实在是高明之举。而湖南邵东有关部门和法院对“风水之诉”置之不理,让其“求助无门”,也说明了头脑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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