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薛丛川)昨天记者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该区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放宽,申办民办学校取消200㎡-300㎡消防安全证明等5项证明。 这5项证明分别是:取消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时提交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取消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时提交的校舍建筑质量合格证明,改为政府部门核查;取消申请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时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改为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书面承诺;取消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时提交的信用证明(征信记录),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取消申请举办民办培训机构时提交的办学场地建筑面积在200㎡—300㎡的消防安全证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以及教育部门场地勘验证明。 5项证明取消后,该区教育局及时在微信公众号“鄞州行政服务-微审批-教育局”的审批平台中调整了116条细则,使得申报更为简便。 虽然审批要求精简了,但鄞州区教育局仍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将承诺内容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承诺不实、违反承诺行为进行查处,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将申请人违反信用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报送相关公告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将严重违反信用承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申请人列入“黑名单”,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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