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晨凯 2018年以来,广州天河区在全市探索“微小型”幼儿园建设,给出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样本。日前,开展“微小型”幼儿园建设被纳入2019年广州市改革创新经验,并将开展复制和推广(5月20日《广州日报》)。 什么是“微小型”幼儿园?以广州的做法为例,“微小型”幼儿园不再限制幼儿园规模、总体面积和班级数量,一个小区可以不再局限于办一个幼儿园,而是可根据条件办多个幼儿园。在确保幼儿人均面积不低于规定标准,师资力量、教育条件不降的情况下,那些原本面积不达标的幼儿园也可以恢复。 推广“微小型”幼儿园,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能解决学前教育领域的供给问题。当下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些发达地区人口原本就比较密集,加上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在幼儿园学位供给方面面临着多重压力。“全面二孩”实施后,矛盾更加突出,虽然许多地方推出各种措施弥补学位缺口,但往往实际效果有限。“微小型”幼儿园打破了原有的办园模式,让办园更灵活,在教育用地普遍紧张等现有条件暂时难以克服的情况下,通过资源整合、改革创新,让更多孩子实现就近入园,是缓解供给矛盾、实现“幼有所育”的有效途径。 推广“微小型”幼儿园,也有利于幼儿教育规范化。上幼儿园是“刚需”,以前居民小区内或小区周边就存在一些不合法不规范的幼儿园,它们要么以企业名义登记注册,要么是没办任何手续的“黑园”,风险和隐患一直存在。如今,“微小型”幼儿园推广开后,其中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将“脱胎换骨”,被纳入监管,孩子的权益也能得到更多保障。此外,“微小型”幼儿园对办园规模、生均面积等方面均有放宽,能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规范办园。“微小型”幼儿园与“小微企业”有着一些相似性,现在是“微小型”,将来也有可能变成“中型”“大型”,也是增加学位、缓解供给矛盾的好办法。 办“微小型”幼儿园,规模可以“微小”,但内容不能“微小”,而要“小而美”“小而精”。要让“微小型”幼儿园得到更好发展,发挥更大作用,需要在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管,当然也要防止部分“微小型”幼儿园为了生存而出现“小学化”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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