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日前,笔者在某村办公楼前,看到门旁挂满各种各样的牌子,数一数竟有十三四块。村干部说这还不是全部,办公楼里面还有不少单位部门要求挂的牌子。至于为何要挂这么多牌子,村干部说,上级单位在各类示范村、达标村工作创建和考核中,有工作牌子是一项硬性要求,否则考核就难以通过(7月1日《人民日报》)。 新闻当然是“有图有真相”,具体展示了18块牌子的图片。这里说的是村委会。其实,还有一个机构门口的牌子和村委会一样多,就是居委会。可以说,凡是要求村委会挂的牌子,居委会一个也不会少。 其实,作为文山会海的副产品,村委会、居委会门口的牌子多也是久治不愈的老毛病了。我们可以把基层组织门口的牌子数作为检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指标”:凡是牌子多的,必然是上面的官僚主义严重,下面的形式主义严重。这些牌子在一些官员眼里也许是政绩牌,但实际上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展示牌,是反映作风问题的“耻辱牌”。 村委会、居委会为什么要挂这么多牌子?这是因为它们是最基层的单位,什么工作要落实到基层,最后都绕不开村落、社区。但是,上面部门的工作都“进社区”,并不是这些部门自己到社区开展工作,把服务送进社区,而是利用权力,一层一层地向下布置任务。为了显示组织健全,于是要求村委会、居委会就某项工作“搭班子”“挂牌子”。当然,挂上牌子,并不是给老百姓看的,而是给前来检查工作的领导看的:看,我们的工作都落实到了村落、社区,连牌子都挂了。其实也可能就是一个空牌子,并没有什么活动。可见,下面的形式主义来自上面的官僚主义,这是不变的真理。 部门把自己的行政职能或者服务职能强加给村委会、居委会,其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村委会、居委会是自治组织,那些部门不是它的上级,无权给它下达任务,而它对相关要求也没有服从的义务。再说,每个部门都把自己的工作压给社区,也是社区不能承受之重。他们就那么几个人,尽管上级部门强调考核、扣分,他们也只能进行突击性应付,甚至就是做做样子、搞搞形式主义,因为确实没有那么多人力、精力。 所以,村委会、居委会门口的牌子应该清理、减少。当然,把牌子拿掉很简单,而要从实际上解决问题,为基层减负,当务之急是厘清社区的职责,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它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同时,对于各级各部门压给社区的工作实行“准入制”,未经审查同意,一律不得要求社区落实,社区也有权拒绝。对此,《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也就是说,县以下的政府和部门是无权擅自增加居委会负担的。减轻基层负担,光说没用,关键是应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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