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时评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dlrb
 
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停车纠纷不该 成为无解难题

    毛 矛 

    据《钱江晚报》报道:小丽是个90后姑娘。某天傍晚,她开车去某小区,没找到停车位,看到有家店铺门口空着个车位,于是就把车子直接停在这个位置上。店主制止后,她没有理会。随后店主开来两辆车将她车堵住。她报警又等了三个多小时,车主仍没有出现。冲动之下,她划伤了这两辆车,估计损失为4万余元。最后,小丽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依法刑拘,目前被取保候审。

    最近这类问题频繁发生,引起人们的关注。6月25日《宁波晚报》报道,宁波市民刘先生在小区内停车被另一辆车堵住,打114、找物业、找交警,就是没有办法解决,3个小时后才有人赶来移车;4月30日,《钱江晚报》报道,杭州姑娘小李为了挪车,打了31个电话,等了3个小时,才将车开出了小区大门。

    车被堵却找不到人管,相信这种郁闷事不少车主遇到过。从以上三则事例来看,理智与冲动的较量,结果不容乐观。杭州姑娘小李愤懑不已,只得向媒体倾诉。宁波的刘先生也是向媒体求助,称被堵后“火冒三丈,极力控制情绪,矛盾才没有进一步升级”。相比之下,小丽就没有那么好的脾气了,结果将自己推向违法的境地。其实,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由于停车纠纷引发的撞车、泼油漆、拆轮胎、打架等新闻屡见报端。

    场地少,停车难,再加之有人不守规则,使停车问题变得“难乎其难”。而对不守规则的人无可奈何,让“停车难”现象雪上加霜,“停车怒”也由此而来。本来,在车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如果遇上没有车位,或者临时有急事必须停车而不得已堵了别人的车,这样的事情十分常见。只要在车上留个电话号码,方便别人联系自己,接到挪车通知后及时行动,把别人的等待时间减少到最短,一般说来,别人也能够体谅。然而,总有人无视规则,对别人的损失无动于衷。故意堵车的行为是个人素质的问题,固然令人愤怒,可管理的责任呢?要知道,社会再进步,也难免会有素质不高的人。所以,管理的缺失,规则的无能为力,才是让人更担心的。

    “停车纠纷”涉及的原因很复杂,如管理的归属、法律的滞后性等。然而,事在人为,管理归属可以由上级划定,法律的完善也能逐步实现。有专家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可以应对“停车纠纷”问题。如,非法限制车辆开行、非法堵截别人车辆等,对他人行动自由产生不良影响,是对他人合法权利的侵害。故意堵截别人车辆,包括接到通知后,明显超过必需的时间拖延挪车的,应该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是寻衅滋事的一种。执法部门应当统一对法律的理解,在处理这类问题上有所作为,不要等矛盾激化后再介入。

    “停车纠纷”无人管是不正常的,反映了城市治理的缺陷。在这里,想起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其中有“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很有现实针对性。现在有的部门经常布置“矛盾隐患排查”“不稳定因素排查”等,而“停车纠纷”这个矛盾就摆在那里,还用得着排查吗?办法还是来自群众,网友的建议中不乏真知灼见。再则,《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住宅小区内行车、停车以及严重阻塞交通等情况的处置都有规定,问题就在于如何落实。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