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根本成因在于诚信缺失,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的主要目的,也是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因此,我市法院系统与市信用办沟通,明确虚假诉讼行为将被纳入宁波市失信数据库。 一旦被纳入“不诚信诉讼名单”,将面临“六重压力”:其所涉案件将被列入法院重点排摸不诚信诉讼线索和重点事实审查范围,全程进行标记;法院将穷尽送达手段,引导被告积极应诉,形成实质性诉辩对抗;将加重举证责任,提高举证标准;双方对事实有争议的,一律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询问;用足用好法院调查核实权,弥补对方当事人举证不足的缺陷;一旦发生不诚信诉讼行为,从严惩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处理。 (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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