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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
吴伟强 今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有效启动农村市场,多用改革办法扩大消费”;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深化改革、政策引导,促进产品供给和体育消费。 为什么在国家层面如此重视扩大消费?我认为一方面是要激发社会消费潜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则表明当下激发国内消费潜力十分重要,既能在全球需求疲弱以及贸易保护主义兴起的形势下,减轻外部市场波动对国内企业的冲击,又能拉动经济增长。 拉动经济增长有“三驾马车”,分别是消费、投资和出口。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宁波更多地依靠投资和出口来拉动经济增长。从2019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看,宁波达到了2012.3亿元,增速达8.1%,但是在绝对值和增速上仍落后于杭州、青岛、长沙等城市。在经济进入高质量增长阶段,按照当前的人口规模和居民人均GDP水平,宁波应在激发消费潜力上积极发力。 激发宁波城市消费潜力,应当着力稳定居民消费预期。宁波上半年经济运行延续了总体平稳的态势,但是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下一步重点还是应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经济稳,则就业稳;就业稳,则居民消费稳。 激发宁波城市消费潜力,应当着力稳定住房价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8年宁波居民杠杆率为57%,全国为52.6%。据测算,居民杠杆率水平每上升1个百分点,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增速会下降0.3个百分点左右。因此,应注重防范风险,继续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方针,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探索租购同权,并加快推进未来社区建设。 激发宁波城市消费潜力,应当持续深化改革、挖掘消费“蓝海”。当前,应积极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在创新流通发展、培育消费热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和优化市场流通环境等方面大胆改革,在完善商品供求关系、促进商品品质提升、发展假日经济、推进夜间经济和消费权益保护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比如,宁波“三江六岸”滨江休闲带已经形成,可以鼓励发展和培育“三江夜游”“景色夜秀”“夜间餐饮”等组合型夜间经济新业态;再如,当前宁波居民对文旅和健康体育的消费与日俱增,应当大力支持发展和培育这些消费领域。 (作者为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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