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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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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老犬老办法,新犬新办法”

    易其洋

    养狗问题,养狗的人、不养狗的人都关心。《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进行二审,市人大常委会还在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草案中“重点管理区内每一个户籍且每一个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的规定,就有一些争议。

    且不说领养收容所(包括官方的和民间的)的犬只,该不该受一户一犬的限制,对养狗的家庭来说,也是个大问题。好多人养狗,并非为了看家护院,而是情感慰藉,把狗视为子女一般。一家人养两三只狗的并不少见,也是正常需求。“限养一只”,多养的一只或几只怎么办?

    强制收容多养的狗儿,引发矛盾冲突在所难免,执法难度可谓不小。我们出台的一些政策,为了减少执行阻力,往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而“法不溯及既往”,也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过去“乱养狗”“养狗多”,法律不健全也是原因之一。现在出台养狗法规,是否可以“老犬老办法,新犬新办法”——限养一只,只能减少,不许增加,一家养几只狗的情形会逐年减少直至“清零”。这也会减少矛盾冲突,利于管理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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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