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记者昨日从市卫健委获悉,2020年2月11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其中:海曙区1例,余姚市1例。 截至2020年2月11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3例,累计出院24例。其中:确诊病例中,海曙区67例,江北区5例,镇海区3例,北仑区10例,鄞州区13例,奉化区3例,宁海县11例,象山县2例,余姚市10例,慈溪市25例,高新区2例,东钱湖1例,杭州湾新区1例;出院病例中,海曙区11例,镇海区2例,北仑区1例,鄞州区5例,余姚市2例,慈溪市2例,宁海县1例。目前,全市共有1194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975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隔离。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前往人流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负责就近接送至发热门诊,不要自行出门就医,不要自行服药。 2020年2月11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4例,新增出院病例28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