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仁 宁波人向来是以低调闻名于外、著称于世的。 老一辈“宁波帮”人士如邵逸夫,一生低调行善,先后捐出近百亿元资金,在全国建了上千座“逸夫楼”,善行在身后才为更多世人所知;隐善无声的慈善大家“顺其自然”,连续21年匿名捐助,人们至今不知其姓甚名谁;90余岁高龄的老兵应隆滚,淡泊名利、一心为民,深藏功名70载,连子女也不知晓;“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屠呦呦,一生专注于青蒿素研究,在获诺贝尔奖之前几乎默默无名……在宁波这方土地上,“低调”之人不胜枚举。 从历史的维度看,国人崇尚中庸之道,“低调行事”与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常契合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等等,我们从小到大,一直在接受这方面的教育。而低调一旦与崇德向善、务实进取等相结合,似乎总能产生“化学反应”,留下一个个人间佳话,给人以满满的“正能量”。或许,这也是低调者更容易被人接受、更受人尊重的原因之一吧。 那么,以现代视角观之,“高调”与“低调”,孰优孰劣?孰是孰非?恐怕不能轻易地、简单地、以偏概全地去肯定或否定。我想,在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背基本的公序良俗,做事不要太出格、太离谱,不要头脑发热到影响他人的私生活,选择高调还是低调,那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别人无权干涉。 有人说,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自我的社会。的确,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介的发展,为人们高调展示自我提供了平台。现在微信朋友圈中,流行各种“晒”。有晒吃的,有晒穿的,有晒玩的,也有晒住的。平常所见,尽是“高大上”的“人设”。当然,凡事皆有度,切不可过。当年,有个家喻户晓的郭美美,以红会之名大晒各种阔,结果物极必反,美尽丑来,锒铛入狱,悔不当初。近处,有个晒“酒驾后摆平关系”的,结果挨了重罚。 社会学中,有一种“从众效应”,说的是人与人之间在行为上会互相影响。这种现象确实是存在的。看到别人高调地张扬自我,很多人也会情不自禁地产生“随大流、跟着走”的心理。这也无妨,但不必一味盲从。因为高调未必就能高人一头,低调未必就是低人一等。一切的浮华,不过是过眼烟云,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人生在世,心安也是福。 现在还有一种说法,叫“高调行事,低调做人”。这种办法应该是可取的,但也要防止两种倾向——“高调行事”要防止说得多、做得少,“三分干、七分说”,或者是光说不练,搞花架子。行事要得体,步调要协调,步子要跟得上调子。“低调做人”则要防止“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要融入社会、关心社会、关爱他人。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像“顺其自然”那样,尽可能多地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点亮”自己,“照亮”他人,这样的人生才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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