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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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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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升降栏杆砸伤,物业应否担责?

    

    【案例】

    现在很多小区为维护出入秩序,在门岗设置了升降栏杆,栏杆上大多印有“一车一杆,切勿跟随”的提醒。但如果出了意外,让业主受了伤,管理小区门岗的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担责?

    汪女士是象山某小区业主,去年年底的一天,汪女士骑电动自行车送女儿上学,在经过小区门岗时,被物业的遥控升降栏杆砸伤了牙齿。经医生诊断其牙齿部分折断、叩痛(+)、松动。为治疗牙齿,汪女士前后共花医药费两万余元。

    汪女士认为小区物业未在该小区的大门处分设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出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小区物业没有尽到完全注意义务,以致其被遥控升降栏杆砸伤。为此,汪女士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虽认可汪女士牙齿被升降栏杆砸伤,但不同意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汪女士向当地法院起诉。

    庭审时,被告物业公司辩称,升降杆能自动识别车辆,但不识别电动自行车和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没有瑕疵,不应承担责任。

    

    【说法】

    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方,安排物业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口管控人员和车辆进出,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和人员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和风险提示,放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从机动车道进出,致使原告被升降杆砸伤,具有过错,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原告作为小区业主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安全意识,冒险紧跟在前行汽车后面出小区,导致其被回落的升降杆砸伤,对自身所造成的伤害,亦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现在,很多小区、单位、商场门口设有升降杆,非机动车和行人如贸然穿行会带来危险,所以,对此应有所防范。与此同时,作为升降栏杆的管理单位,必须合理设置升降杆,做好提醒与警示工作,以确保不发生人身意外伤害。

    (项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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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