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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于购房当天签署的“服务终止确认书”。(网友供图) |
近日,有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购买“奥园”在慈溪的楼盘奥园誉山湖居商品房时需签署一份11万元的“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签完后还需立即签署一份“服务终止确认书”。网友质疑:该楼盘卖房时这样收取服务费,真的可以吗? 该网友告诉记者,去年5月23日,她在购买慈溪奥园誉山湖居的商品房时,销售人员说,她购买的房子总价为96万元。她当天就签下厚厚一叠合同,并支付了28.2206万元当作首付款。 “但前段时间,楼盘销售人员告诉我,我还需要再补10%的房款才能贷款。因为去年支付的28万多元中,有11万元不是首付款,而是付给第三方公司的服务费。”该网友如是说。 该网友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签署的相关协议。记者看到,除了一份购房合同外,该网友还签署了一份“服务协议”和一份“服务终止确认书”。购房合同中显示,房屋的总价为82.2206万元,并非96万元。服务协议中的服务提供方为宁波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服务费为11万元,服务包括推送最新楼市信息、优先参与看房团活动、提供装修建材家居软装抵用券等。三份协议签署日期均为2019年5月23日。 “奥园”在销售商品房时收取高额服务费的做法并非首次,去年,本报就曾根据网友投诉,曝光了“购买海曙区奥园奥创水晶40多万元公寓需13万元服务费”一事。近日,记者就此向海曙区住建局追问调查结果。该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解释为:投诉人与开发商已达成和解,故没有跟进调查。 关于本次奥园誉山湖居的11万元服务协议,慈溪市住建局房产科相关负责人的回应是:根据相关要求,房产开发商禁止在销售过程中收取额外费用。此前,周巷镇的“碧桂园”项目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住建部门已责令房产公司整改。目前,针对慈溪奥园誉山湖居项目的销售情况,住建部门正在与属地部门一起核查。 此事引发网上高度关注。众多网民追问:这样的巨额服务费是变相涨价还是捆绑销售?是否合法?如果非法,职能部门将给予怎样的处罚? 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甬发改价管〔2017〕165号)曾明确指出,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不高于每套房源的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网民强烈期盼,对于开发商突破备案价的“花样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奥园誉山湖居11万元服务协议的调查结果究竟如何?记者将继续追踪。 (傅仲楠 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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