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前天下午,省教育厅公布深化高考改革6项措施,主要包括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改为当年有效,语数外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录取分段由三段变为两段等。省教育厅党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孙恒接受媒体采访,对改革政策作了解读。 在谈到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由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时,孙恒说,鉴于2017年省政府已下文将选考科目的2次考试集中在高三年级安排,同时为避免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便利,避免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不平衡,做出了这项改革,并明确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因为成绩2年内有效,势必有学校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考”。而一旦有人“抢跑”,且尝到了好处,就会惹得甚至逼得大家纷纷跟进。改为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自然可以有效地遏制“抢跑”和“绑架”。除了这一好处,在我看来,这项改革,还有“额外意义”。 据报道,新高考政策出台后,浙江“冷”了好几年的高三复读市场回暖势头一年胜过一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高考政策规定,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且3门选考科目可作废1科重新另选,2次有效成绩,可放弃一次再冲新高。这样一来,有保底成绩,又能向更高分数冲刺,复读风险大为降低。对于复读生(“高四生”)来说,复读一年,是个人选择,值不值,后果自负。但这样的“个体理性”,极易导致“群体不理性”。那就是,复读的人增多,引发“剧场效应”,形成攀比之势,会把更多考生卷进去。 对此,我曾写过评论,认为“高四生”增多恐怕不是什么好事,是就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而言的。考试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要求,改革之前要充分调研情况、听取意见,特别是要充分评估改革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再就是,一旦发现改革“走偏了”,要敢于纠正、及时纠正。 考试改革,实际上也是一种利益调整,确认改得对不对、好不好,还要看是否契合了教育本质、遵循了教育规律,是否减轻了学生和家长负担,是否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而非“刷题”能力等。以此为导向和目标,我们就应该支持和认同“坚持改革不动摇、完善改革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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