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08月07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警被骑手“执法” 警示执法者要有敬畏心

    

    

    

    马涤明 

    

    8月4日,“邯郸交警开车不系安全带并打电话,遭摩托骑手训斥”的视频在网上热传。8月5日,警方通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依法对涉事警员赵某某的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对其本人诫勉谈话,调离执法岗位(8月6日央广网)。

    被骑手训斥的交警,当时若处于履职状态,那就属于一边执法一边违法。对这种现象,大家会说,己不正何以正人?但这个道理他不会不懂,只是没当回事吧:认为自己是执法的,自己不会处理自己,甚至有些同僚也可能忽略。

    最终,涉事警员被交巡警支队依法处罚,还被纪律问责。当地执法部门以事实证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内部人没特权的原则,以及政府部门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还表示,将加强队伍管理,开展作风整顿活动,教育警员带头守法。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这次教训,执法人员会更加注意“正人先正己”的问题。

    对于广大执法者来说,这一“课”的最大意义,除了明白应该自觉带头守法,还应懂得敬畏——敬畏社会监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执法者亦非圣贤,不自觉中出现这样那样的过失过错,在所难免。但权力者也好,执法者也好,有没有约束自己少犯错不犯错的自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监督的宽严。

    以这位被骑手“抓现行”的交警来说,如果他平时被监督的意识比较强,能够时刻提醒自己,社会上可能有无数眼睛在看着自己的一言一行,应该不会因为“衣服湿透了”就不系安全带,更不敢边开车边打电话(工作情况应该用身挂对讲机沟通),上车前也会检查一下车辆状况,及时发现灯光不全的问题。

    该名涉事警员的过失,恐怕不仅是对法律的敬畏不够,更有对社会监督的忽略或轻视。而这显然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教训。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让所有执法者都能“先正己”,也是同样道理:我们不能完全寄希望于执法者守法的自觉,而有必要让外部监督时时在场。

    眼下,民众以随手拍形式监督公权力已是一种常态。在如此严密的监督环境下,少数执法者一边执法一边违法,显然是缺少对职守和社会监督应有的敬畏,如此,栽在市民手机上,是早晚的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