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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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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错案的纠正都是一面法治的镜子

    

    

    盛 翔 

    

    背负故意杀人罪名近27载、现年53岁的张玉环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8月5日澎湃新闻)。

    26年的时间,几百次申诉,张玉环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人生是没有几个26年的,漫长的26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切。超过26年的牢狱生活让张玉环妻离子散,整个家庭乃至所有成员的一生被改变了。

    每当“亡者归来”“真凶出现”等冤假错案惊爆舆论之时,外面的人们唏嘘感叹,希望这是最后一个冤案;里面的某些人,则把它当作一道希望之光,盼着它终有一天能够照到自己。在司法实践中,相比“亡者归来”“真凶出现”等偶然的特例,更多的受冤者没有这样的幸运,也因此,对张玉环疑罪从无的判决,更有示范意义。

    虽然26年的时间长了一点,但对司法部门敢于纠错的勇气,还是应该点赞。这不是什么法治之耻,恰恰相反,这是法治的进步,是对法治精神的捍卫。对每一起冤假错案的依法纠正,就是一面法治的镜子,也是法治建设的一个台阶。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一切可以既往不咎。一个人失去的26年,终归需要有人负责。从侦查机关到公诉机关再到审判机关,从一审到发回重审,再到一审、二审,一整套程序走下来,纠错机会大把,之所以迟迟没有抓住,且一拖就是26年,说明一个人失去自由乃至生命,在少数司法者眼中的分量可能还不够。要不然,面对并不复杂且漏洞较大的卷宗,宁可作出留有余地的死缓判决,为何不敢依法坚持疑罪从无原则?

    张玉环说他最感谢律师,当年被判死缓,是因为没钱请不起律师,如今,他能够出来,确实得益于律师帮助。只可惜,落实到司法实践,刑辩律师的作用其实相当有限,律师的无罪辩护成功概率极低,刑事辩护的风险则较高。要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律师辩护权应该得到更好保障,这不仅是维护被告人利益的必须,也是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一环。

    对冤假错案的改判,意义不仅仅在于案件本身。但愿张玉环案的纠错,一方面能够给其他类似案件的纠错者带去更多的勇气,另一方面更能促使司法机关从制度上防范冤假错案的产生,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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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