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重点类督办建议“三见面”座谈会,围绕涉及电梯立法的3件代表建议,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推动电梯管理工作。 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陈云升、崔蓉英、蔡祖红等3位代表分别提出了加强住宅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推进老楼加装电梯让老年人共享生活便捷、规范居民小区电梯广告管理的建议。这3件建议均涉及电梯管理工作,与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存在较大关联度,被列为“电梯立法类”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督办,副市长领办。 会上,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建议主办、协办单位汇报了建议办理情况。各相关单位充分吸纳代表建议,积极落实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管理责任,畅通电梯资金渠道;推进和完善全市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物联网建设;进一步明确小区电梯广告管理责任主体,规范广告进入小区机制等。 8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并将在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3件代表建议的不少内容已经在此条例中得以体现和固化。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以电梯安全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强化日常管理,提升电梯管理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代表关注的电梯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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